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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公积金优惠政策来袭两个一线城市在内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10-17 00:12    阅读量:12246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叶麦穗 广州报道 一大波公积金普惠政策来袭!国庆长假之后,至少有五地对公积金购房、提取进行了“松绑”,包括两个一线城市广州和上海。近期公积金的松绑主要涉及面较多,比如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提取次数、公积金提取范围等。

一大波公积金优惠政策来袭两个一线城市在内

10月16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强住房信贷支持力度,由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指导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落实杭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对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二手住房房龄与贷款期限合计年限由不超过50年延长至不超过70年。

广州拟修订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征求《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拟进一步放宽提取范围,涉及省内购房家庭提取、加装电梯家庭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提取、二孩家庭租房提取等,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市民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缴存人符合十一种情形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缴存人,以及在广东省内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均可提取。

与2018年12月24日印发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比,提取范围有所放宽。在广州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都可提取公积金。而旧办法中,对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情况,需要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才能在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现行方法规定只有缴存人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情形才可以提取。

根据征求意见稿,使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按月还贷期间,提取人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同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以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此规定拟取消现行办法中的“提取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月还款额”。

同时,贷款结清后,由“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修订为“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租房提取条件也有了新的变化。征求意见稿拟明确,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后,符合“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提取条件的,可以选择三种方式提取:

一是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月租金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超出部分租金不计入提取额度。对比现行办法,拟取消“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的面积限制。

二是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月提取额度由公积金中心参考广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首次最多可以提取3个月的额度。

同时新增“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缴存人月提取额度可以上浮30%。

三是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除了广州之外,一线城市中,上海的公积金新政也于本月7日开始新政。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十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的通知》及《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对纳入本市城市更新范围内的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支持购买更新改造后房屋公积金提取。业主购买改造后具备交易条件的房屋(含增加面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实际购房款。

二是支持项目建设期内租房公积金提取。业主在项目建设期内租赁住房过渡安置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扣除过渡费补贴后个人承担的租金。

三是扩大提取申请人范围。提取申请人范围为业主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人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应当符合当前贷款无逾期的条件。

台州、保定也有放松政策出台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结合实际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举措,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文件提出,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首先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职工家庭名下在购房所在地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房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倍数。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规定倍数从原来的15倍调整为20倍,让更多职工可以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提升最低可贷款额度标准。可贷款额度计算低于25万元的,可按25万元确定,进一步支持低收入人群或刚参加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购房。

四是调整按月提取还贷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标准。新签订按月提取还贷协议的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标准从月缴存额的12倍及以上调整为6倍及以上,进一步降低贷款职工的还贷资金压力。

五是支持绿色低碳建筑发展。缴存职工购买经住建部门认定的绿色低碳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时可上浮1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超过当前最高贷款限额。

六是完善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额度按照规定计算时可上浮2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受当前最高贷款限额限制。

此外10月16日,河北省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修订后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套数的认定,进一步优化差别化贷款额度。

根据《办法》,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2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30%;首月还款额不超过已认定的家庭收入的50%。

在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方面,保定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生育二孩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

取得保定市人才引进“燕赵英才卡”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且不受缴存余额及缴存时间系数限制。

此前,保定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实行限购限贷政策的县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60%。

《办法》明确,保定住房套数的认定为缴存人家庭名下在保定市行政区域内的成套住房套数(农村宅基地自建房除外,下同)和在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记录。

缴存人家庭名下在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无成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执行贷款政策。

缴存人家庭名下在保定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二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或在全国范围内有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予以认定。

住房套数根据缴存人家庭申请或授权,以购房地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的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依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征信报告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管理中心记载的贷款记录为准。住房套数认定严格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一城一策”由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本条原则适时制定标准并执行。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表示,此前住房套数的认定为缴存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和贷款记录,名下住房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产权信息和住建部门的备案信息为准;贷款记录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记录。修改后的住房套数按缴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本套数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进行认定,名下住房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产权信息为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管理中心记载的贷款记录为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记录不再作为核定住房套数的依据,这种调整从实际出发,放宽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契合了当前国家房地产政策,对保定房地产发展起到较大的积极促进,对保定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助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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